齐齐哈尔铁路工程学校学生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齐齐哈尔铁路工程学校学生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学生群众性组织, 是本校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机构,是本校学生利益 的忠实代表,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它在校团委的直接指导下 开展日常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 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领和团结全体学生奋发向上,做有理 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学生的头脑,以德育 为首位,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2、督促并带领学生刻苦学习文化知识,贯彻以知识为基础能力为本 位的思想,使学生们的综合素质迅速提高。
    3、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做联系学校和学生的桥梁纽带,维护 全体学生的正当利益,从身心成长等各方面关心爱护广大学生。
    4、维护学校的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创造浓厚的学习 气氛及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引导学生投身精神文明建设,养成良好的习惯,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
    5、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寓教于乐。
    6、组织学生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帮助学生确立自立、自强的信念,培养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培养学生实际工作能力,引导学生走向社会、走向市场。
    7、加强各专业部学生之间的横向联系,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加强与外校学生会的联系,促进我校学生会组织健全和发展。
    8、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干部的自身素质,完善规章制度,实现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
第二章 会 员

第三条 凡我校在籍学生均自然取得学生会会员资格。
第四条 会员的义务:会员要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积极努力,全面发展。
    1、德育方面: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崇高的理想,遵守国家法纪,严守校规校纪,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树文明风,互相帮助,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2、智育方面:要热爱自己的专业,掌握所学各门课程并能进一步深造,做到一专多能,把自己培养成为"合格+特长"高素质人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竞争新形势的要求。
    3、文体方面: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努力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认真做好"两操",积极参加课余活动,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4、美育方面: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努力使自己做到心灵美和外表美的和谐统一,讲究仪表美、服饰美,同时做到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
    5、劳动方面: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继承热爱劳动的美德,搞好自我服务性的各种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不拈轻怕重,不怕苦脏累,培养自己热爱劳动的高尚情操。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讨论、建议、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会员有参加学生会所举办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 凡学生会会员都必须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按时完成学生会所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 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责: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章程,讨论和决定学生会今后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下一届学生会委员。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为一届,特殊情况下,可延期或提前召开。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
    1、学生代表大会由现任学生会委员负责筹备、主持。
    2、在代表任期内,选举单位可以调换,每年补充更新 1/3 并到学生会备案。学生会有权根据代表的现实表现取消其代表资格并在代表大会上通过。
第四章 学生委员会

第十一条 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委员会是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
    1、学生会委员候选人采取平等竞争、自荐竞聘、考试考核、组织审核、民主选举的办法产生,各级学生会组织,均应通过民主协商选举产生。
    2、学生委员会对学代会负责,在学代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执行有关决议,并负责筹备和召开下次学代会。
    3、学生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二年,每学期考核一次并实行动态管理,对连续两学期考核均不合格者解聘相应学生会干部职务,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补选学生会干部。新当选的学生会委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二个月,学生会委员每年更新1/3。
    4、各级学生会组织定期向各级代表和委员或全体学生汇报工作。学生分会每学期应向分会代表汇报工作,校学生会每学年应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监督。
第十二条 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差额选举,大会表决由学生正式代表举手表决,过半数赞成即可通过。
第五章 组织和职责

第十三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
    1、学生会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学生会的各级组织和成员,要自觉服从和维护党的领导,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第十四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
    1、 学生委员会设秘书处、文娱部、体育部、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治安部、女生部、卫生部、社团部、勤工助学部、纪检部、劳动部、创业指导部、学生纪律委员会。可视实际需要增减。
    2、学生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正副部长及分会主席组成。
    3、学生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不能兼任班级职务。
    4、各专业部建立的相应机构均以分会命名,受学生会统一领导,各专业部会委员同样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报校学生会批准。
    5、班委会: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组成。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每学期进行一次民主测评考核,对经考核不称职的学生有权选举更换,但需报学生会备案。班委会一般每学年改选一次。
第十五条 学生会常委设置及其分工职责
    1、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分会主席、秘书长组成,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
    2、主席: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帮助并督促各部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工作例会,布置总结工作,协调各部关系。
    3、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主席不在校时,代理主席行使职权。加强分管部的工作指导和检查。负责学生会经费使用。
    4、秘书长:负责起草,制定学生会的有关文件。负责安排秘书处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管理学生会的各种文件及有关物品。负责安排学生会有关会议及会务事宜,协助主席,副主席,检查和监督各部的工作情况。完成主席、副主席交给的任务。
    5、分会主席:负责主持学生分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布置学生分会工作。根据学生会的工作安排和本专业科的具体情况独立开展各项活动,定期向专业科领导、学生会汇报。做好学生会与分会之间的纽带工作。
    6、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常委会使之付诸实施。积极指导监督检查分会相应的工作,定期向常委会汇报工作。
第十六条 学生会下属各部职能
    1、宣传部: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组织学习。及时报导校内外新闻、学生会工作和好人好事。定期出板报和组织学习。并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负责每周升旗仪式,负责电视台、广播站、新闻社等方面工作。
    2、学习部:经常与教务科联系,反映学生的学习动向,及时提出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竞赛,学习经验交流和专题研究讨论会。维护良好的学习秩序,主持各班学习委员会议,布置和督促检查其工作并帮助分析各班情况。
    3、文娱部:组织广大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娱活动,检查督促各专业部分会、各班级文艺活动的开展情况。负责校园文化艺术节中文艺方面的策划工作,协助学校做好文艺专项活动。加强校际之间的文娱活动交流。发挥学生艺术团体作用,注意发现和培养文艺骨干。
    4、体育部:积极组织全校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协助体育教研室做好运动会的工作及早间操检查工作。
    5、生活部: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物,讲究卫生,养成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良好生活习惯。经常与伙食科联系,定期召开伙食管理委员会会议,反映学生的意见。
    6、卫生部:深入了解情况,维护学生健康方面的正当权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对卫生、环境的建议和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完善和制定必要的卫生规章制度,检查和监督同学的执行情况,经常与学生科配合做好教室及环境的卫生工作。
    7、治安部:与保卫科经常联系,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好校内各项治安工作,制止和打击一切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公共场所秩序的维持工作,组织文明行为检查组,负责学生集体活动的入场、会场及散场的秩序维持和纪律检查,及时反映学生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反映学生对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的合理要求,宣传法律知识,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学生的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8、女生部:认真做好女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女生的生活,维护女生的正当权益,关心他们的生活,积极开展适合女生特点的有益活动,及时反映女生的意见和要求,解决女生的实际困难,负责好女生宿舍就寝秩序。
    9、社团部:负责开发组织管理学生各种社团,组织好活动课的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同学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培养学生的技能,配合团委检查课余活动课的活动情况,总结经验。负责办好《共青团之声》报。
    10、秘书处: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制定学生会有关文件,建立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考核档案,负责"意见箱",收集同学们的各方面意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11、纪检部: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负责对吸烟、喝酒、谈恋爱等违反校规校纪的检查工作。组织好文明监督岗的检查工作,对学生干部的作风给予检查和监督。
    12、宿舍管理部:协助学生科、舍务办公室抓好宿舍的卫生和日常管理工作。
    13、劳动部: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善于捕捉各种有利于勤工助学的信息,检查、指导勤工助学的学生开展工作,为贫困生在课余活动时间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同时要与学校各部门建立联系,扩大勤工助学的领域,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保证勤工助学的正确方向。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组织和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各项劳动活动,养成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创造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14、创业指导部:组织开展就业、创业的教育和活动,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信息,指导学生就业和创业。
    15、自律委员会:指导学校学生的各级自律组织开展活动,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地遵守法纪和校纪。
附则:
    1、学生会各部均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请有特长的同学为本部干事,报请学生会常委会研究批准后,并给予张榜公布。
    2、各专业部学生分会下属各部工作职能,类同学生会各部。
    3、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学生会常委会做出计划,经团委批准。
    4、 本章程经学代会通过后执行,由学生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