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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科技开发组
主任:张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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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职责:
        科技开发部常规工作包括调研、审核、立项、签定开发合同、请示领导批复、开发及开发过程检查与监督、验收和使用反馈等内容。
一、技术开发项目管理
(一)、项目备案
各类科技开发项目均实行合同制管理。各部门人员自选科技开发项目应报告本部门,并报科技开发部备案。
(二)、招标、投标及技术开发合同管理
1、招标、投标流程(见下图)
                                                
2、招标、投标过程管理
(1)、调研
每学期第一学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进行调研。以调查表的形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调查,以征集开发项目。在第二学周将调查表收回,并根据反馈信息形成调研报告——本学期拟立项目及分析。在第四周初上交主管校长。
(2)、立项
结合学校近期发展规划、远景规划和教学改革进程及现有技术设备资源等因素,评定项目的可行性,择优立项。
立项评审组织机构:校领导、教务科、各专业部主任、书记、科技开发部及其他相关人员。
经评审组评审后确立开发项目。
(3)、招、投标及签开发合同
科技开发部根据评审结果进行科技开发项目立项,然后在全校范围内范围内发布招标通告、投标书样本,邀请投标。
编制《科技开发合同》。根据竞标结果组织中标者签署《科技开发合同》。
(4)、请示领导批复
科技开发部将所有的新签定的《科技开发合同》呈送校长审批、盖学校公章。
科技开发部将所有通过审批的新签《科技开发合同》备案。
(5)、开始项目开发
(三)、开发进程管理
技术支持与设备支持:在开发过程中,科技开发部参与开发或向项目开发者提供技术支持与设备支持。
检查与监督: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研发进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成品管理
1、本校在编教学科技人员在校期间,执行学校任务,或利用学校技术、物质条件所取得的技术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其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均属齐齐哈尔铁路工程学校。属于齐齐哈尔铁路工程学校的成果,个人无权私自转让。
2、开发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开发者凭验收报告从学校获得合同约定的酬劳。
3、开发成品在每个使用周期对该开发成品的适用情况进行调查。科技开发部牵头,教务科、专业部协同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课件进行审定,并组织观摩教学,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对课件的使用意见,确定其适用、使用和推广价值。以便今后修订或升级。同时也为开发其他项目积累经验。
4、经确定成熟的课件,科技开发部、教务科、专业部、教研室、教师本人分别刻录(复制)一份,作为重要的教学资料备存。
5、在职称评定时对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的人员,着重考察他们的应用技术成果水平和对学校的贡献,并根据成果工作量折合一定课时,对贡献卓著者以多种方式予以鼓励
二、技术开发工作及管理
1、在校人员与本校合作的科技开发活动纳入科技开发部统一管理,需签订开发合同,并送一份合同副本到科技开发部备案。
2、技术开发部在制作过程中给予设备和技术支持,协助开发者完成开发任务。
3、技术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效力,必须严格履行。要按其所签技术合同的要求安排工作,定期检查,解决执行中的问题,重要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报科技开发部备案。
4、履行中的技术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立项开发人员填写《齐齐哈尔铁路工程学校技术合同变更或解除申请表》,送科技开发部,并同时说明情况,经同学校协商一致并正式签署书面协议后方为有效。不得单方修改、废止、口头变更或解除合同。
5、技术合同完成后,立项开发人员应填写《齐齐哈尔铁路工程学校技术合同完成表》报科技开发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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